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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分中心(1+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溧采公【2019】第18号 发布日期:2019-11-25   浏览次数:683

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分中心(1+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9】第18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分中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溧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分中心(1+3)项目。

项目编号: 溧采公[2019]第18号。

项目预算: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之日起四年。

项目简要说明:按照省公安厅“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简称“四化”)总体要求和“1+N分中心+派出所”模式,建设1个执法办案分中心和智能化升级改造3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打造执法的“安全区”、“高效区”、“智能区”、“集成区”。通过执法办案一体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对执法办案区内执法办案民警、执法办案过程、执法办案场所全流程、无死角、实时的监督管理,运用物联网及电子标签技术实现涉案财物的封装、保管、移送、退换等各环节的智能管理,实现对案卷的收集、整理、编目、检索和查阅以及期限提醒等各环节的智能管理,同时建成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数据研判、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即时指挥为一体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案卷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之间的数据互通、数据共享,提高民警工作效率,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加群众满意度,全局全面展开推进,最终达到全局硬件建设统一标准、案件办理统一流程、办案环节统一管理、合成作战统一保障的目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如非投标人法人(或负责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投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自备U盘拷贝)。

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3室)

四、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以转账的形式从报名企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

五、报名资料:

投标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报名时统一格式填列,本次招标一般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确需重新授权时,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效。(附: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采购当事人):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

自行勘查,地点:溧阳市公安局、城中所、天目湖所、竹箦所,采购人不负责车辆和产生的任何费用。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906143055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本项目须于2020年2月底前通过最终验收,未能按期完成的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3室)

邮政编码:213300 

联系电话:0519-87216894 ;0519-87276665    

联系人:沈先生、史先生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工行罗湾路支行   

行号:102304306700

银行帐号:1105067009000016615

采购人:溧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66295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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